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答复:电力线路如电力铁塔地下电缆不需要土地转用征收!

admin9个月前法律法规规范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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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发电项目占用农田问题


诉求人反映:其来电想向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咨询,新能源发电项目能否占用农田,所在地:张家口市,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服务对象信息不保密。


涉及新能源类项目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 〔2023〕 1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2022年1月起,我省新建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

历史遗留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其他新能源类项目占用耕地没有明确直接禁止类规定;是否允许占用农用地,应根据实际情形判定。

 涉及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包括杆、塔基础)和地下电缆通道用地,根据新修订的《河北省电力条例》(2024年5月1日施行)第二十一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包括杆、塔基础)和地下电缆通道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和使用性质不变,不实行土地转用征收。杆、塔基础占用土地的,电力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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