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答复:电力线路如电力铁塔地下电缆不需要土地转用征收!

admin11个月前法律法规规范2530
640.jpg

新能源发电项目占用农田问题


诉求人反映:其来电想向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咨询,新能源发电项目能否占用农田,所在地:张家口市,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服务对象信息不保密。


涉及新能源类项目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 〔2023〕 12号)和我省有关规定,2022年1月起,我省新建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影响;

历史遗留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其他新能源类项目占用耕地没有明确直接禁止类规定;是否允许占用农用地,应根据实际情形判定。

 涉及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包括杆、塔基础)和地下电缆通道用地,根据新修订的《河北省电力条例》(2024年5月1日施行)第二十一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包括杆、塔基础)和地下电缆通道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和使用性质不变,不实行土地转用征收。杆、塔基础占用土地的,电力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相关文章

襄阳市《关于加强工业、物流仓储类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年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工业、物流仓储类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城区(开发区)分局(中心)、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工业、物...

城市规划重要文件汇编(2003.9-2004.12)

和前面那个文件汇编在时间上衔接的,大家看看。其中有一些没有价值的文件的编号我就不打出来了。   城市规划重要文件汇编(2003.9-2004.12)-----江苏省建设厅 200...

《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相关疑问-省厅答复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3号)第十三条: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除生态保护红线允许开展的人为活动外,在符...

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关于禁止在建设用地范围外进行规划许可的规定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释义与应用 第三章 第一节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工程建设用地应当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

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