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红线保护区内可以翻建民房么?

admin3年前法律法规规范3546

咨询:生态红线管理办法正面清单中指出要保障原住居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活动却没有说可以拆旧建新,那么在生态红线区内能否拆旧建新呢?如果不能,国家是否会建立原住居民有偿退出机制?   

回复:您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规定,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允许“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下一步,我部将结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制定工作继续细化完善相关机制。(国土空间规划局)

相关文章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 建规[2013]16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局(委)、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自然资源部2023年11月23日1、重规划编制轻规划实施、违反规划进行开发建设等问题仍较为突出。2、湖南长沙“4·29”特...

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报批前有关程序的通知2008

苏国土资发〔2008〕293号各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厅各处、室、局:    为进一步规范征地报批前的工作程序,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依法...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光伏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

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

《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 (2003年10月25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6月3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国务院:除重特大项目外,环评审批不再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

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按照实现“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强化协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