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施农用地建设的菌菇大棚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的咨询
项目位于淮南市,建设为智能恒温恒湿菌菇生产基地,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项目用电量很大,计划在生产厂房的顶部布置光伏,布置容量为交流侧3.6MW,性质为自发自用余电并网。由于土地为流转的设施农用地,找了当地镇政府开具了地面建筑区的权属证明。请问,这个光伏可以备案为一般工商业光伏吗?
就您咨询的设施农用地建设的菌菇大棚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4年10月30日印发的《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4〕94号)明确,“我省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是指利用工商业建筑附属建设用地和居民住宅宅基地以外的地面(包括但不限于坑塘水面、农业大棚、畜禽养殖大棚、高速公路路基及边坡、互通立交等)建设、单个接网点装机规模小于6兆瓦(交流侧)的地面光伏发电设施,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上网模式。”根据以上规定,该项目应按照6兆瓦一下地面光伏电站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需要了解更多情况或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省能源局新能源处联系。联系电话:0551—63609482。
安徽省发改委
利用温室大棚屋面建造的光伏电站,按照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还是集中式光伏项目管理?
就您咨询的设施农用地建设的温室大棚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4〕94号),“我省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是指利用工商业建筑附属建设用地和居民住宅宅基地以外的地面(包括但不限于坑塘水面、农业大棚、畜禽养殖大棚、高速公路路基及边坡、互通立交等)建设、单个接网点装机规模小于6兆瓦(交流侧)的地面光伏发电设施,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上网模式”,利用温室大棚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应按照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需要了解更多情况或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省能源局新能源处联系。
就您咨询的我省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是否属于集中式电站等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查研究。
由于您提供的电话无法接通,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指出,“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及小型地面电站光伏发电项目归于集中式光伏电站管理”。
2024年10月30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4〕94号),对于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相关管理要求与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策相适。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需要了解更多情况或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省能源局新能源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