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内部建立橇装问题的咨询---江苏省商务厅官方答复
目前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橇装加油装置可以很好的解决企业安全用油,合法用油的问题。单个企业的自建要符合哪些监管要求,如果单个企业无能力自建,联合几家企业建立橇装加油装置又需要符合哪些监管要求?
您好,
关于撬装加油装置设置和使用事宜,《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21〕151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成品油零售经营者在救灾以及灾后重建、重大工程、农业生产农机作业等特定领域、特定时段,在一定时限内临时使用撬装式加油装置进行成品油保供的,应当向市商务部门报告并经市商务部门核实”。
企业自用的撬装加油站设置,无需商务部门审批并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
但需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单独建设,建议咨询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以及市场监管等部门。
感谢您对江苏商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回复时间 2023-12-21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