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

admin14年前城市规划管理1236



昨天在城市规划管理qq群里,有个同行问了句“咨询一个问题,控规是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用地规划许可证是仓储用地,土地出让合同、土地证是商业用地的,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有人回答“变更用地性质,按有关规定报人民政府审批没有 ”“不按控规实施,都是违法的,报本级人民政府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在城乡规划法实施2年多以后提出,似乎有点让人郁结,城乡规划法对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之间的关系应该说是阐述得很清楚了。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里说的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必须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存在用地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问题)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 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这里说是怵然合同和发放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按照控规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窥一斑而知全豹啊,可见全国上下有些地方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是何等的模样。 当然也有很多地方在不断的深入贯彻,看下以下文件:

城乡规划法》实施准备工作情况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于2007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人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城乡规划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规划建设 的基本法,对城乡规划建设事业具有重大影响。目前距《城乡规划法》实施只有十多天的时间了,就前期的准备工作而言,由于多种原因,准备工作还很不充分,现 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 目前所作的准备工作: (一)  组织全处干部职工学习《城乡规划法》 目前正式的《城乡规划法》单行本尚未发下来,我们11月初就从官方网站下载法律条文分发给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并开展 了集中学习和讨论。现全处干部职工对城乡规划法有了较深刻的了解。 (二)  制定了贯彻和宣传《城乡规划法》的工作方案 明确了近期和2008年宣传实施《城乡规划法》应做的准备工作任务。 (三)  及时向区有关领导汇报《城乡规划法》情况,争取领导意识 二、 下阶段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工作部署: (一)广泛开展《城乡规划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1、开展《城乡规划法》的学习。12月中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全文,处领导班子每人主讲一次 辅导课,并拟邀请市局领导辅导,并派人到省、市进行培训。12月下旬单位全体人员要学习法律释义。2008年元月对乡镇规划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开展《城乡规划法》的宣传。12月下旬要在主要道路、广场悬挂宣传标语;在区电视台打宣传广 告;请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在赶集日在电影院前面组织一次宣传活动。 3、公示有关详细规划。如民营经济集聚区规划、金月安置区规划 等。 4、组织《城乡规划法》讲座。2008年1月上旬,召集全区房地产开发单位举办一次《城乡规划法》的讲 座,邀请规划监督员参加。 (二)抓紧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清理 1、全面清理控制性详细规划。2008年1月底前,对已编制、正在编制和未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认真 清理,摸清情况,将清理的情况在总体规划中标示。 2、抓紧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查和报批。2008年元月底前,抓紧民营经济集聚区控规、景区拆迁金月安置区修建 性详规的公示和报批工作。 3、制订2008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12月底前核定2008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区域,面积和经费征求人民政府意见,纳入2008年规划编制计划。 (三)进一步调整和规范行政文书 12月20日前按照法律要求调整现行行政文书,审批表格。选址定点通知单 改为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四)调整报建程序 12月25日前完成对报建程序的调整,12月30日前完成《报建指南》的调整,并印刷发放。 (五)调整规划管理系统 一是公布变更的行政许可文书、表格;二是自2008年1月1日起,对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公示,包括总平面图、方案图,建设 开发密度等指标,并将实际指标与规划招标对照的情况进行公布,完善、规范规划公示制度。 三、 对切实实施《城乡规划法》需请市局和区委区政府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 明确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职能、理顺景区规划管理体制; (二) 充实力量、组织规划执法队伍,健全规划管理网络; (三) 保障规划编制、宣传、管理、执法、开办等经费,确保机构正常运 转; (四) 市局及时组织各县市区负责人和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业务指 导。 关于《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做关于《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规划是统领城乡建设发展的龙头。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规划工作,立足于快速推进全市城镇化进 程,对我市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市主要领导多次在会议上强调规划工作,亲自参与规划论证,工作力度和资金投入是前所未有的;各县市领导对加强 规划工作有了更加明确、更加深刻的认识,都把规划工作列为加快城镇化进程的首要任务;规划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抢抓机遇,不断更新规划理念,更新规划知识, 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群众对规划工作的认识程度也越来越高,参与程度也越来越广。可以说,我市规划工作已经站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 作用。 一、《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情况 《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城乡规划 法》,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目标,不断创新规划理念和规划管理机制,科学编制规划,严格实施规划管理,规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促进了城乡 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大力宣传、普及《城乡规划法》 (1)高度重视《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工作。各 地专门成立了学习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宣传实施方案,全市同步进行《城乡规划法》的宣传、普及。 (2)开展了《城乡规划法》集中宣传年活动。 编印、发放《服务宣传册》4000多份,在市规划局网站上开 辟了《城乡规划法》学习宣传专栏,在《规划动态》刊物上进行普法宣教。同时,还通过会议、 现场咨询、公众问答等方式,宣传城乡规划公共政策属性、规划行政许可、规划公开与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监督与法律责任等。通过报刊、电视广播 等新闻媒体,对《城乡规划法》及宣传活动进行全面报道。 2、深入开展送法宣传活动 购买《城乡规划法》单行本及辅导材料2000多 套,赠送给各县(市、区)及职能部门领导,确保人手一册;由各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为乡(镇)征订《<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释义及实用指南》和《城乡规划法》单行本,保证每个乡(镇)和 村庄至少一套。 3、组织参加并举办《城乡规划法》学习班 全市规划系统分五批次派出200多人,参加建 设部和省建设厅举办的《城乡规划法》学习班,通过认真听讲、与授课老师的沟通,充分深入理解了《城乡规划法》内涵,更熟练地运用在工作中。我们还聘请中国 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组织了全市规划系统相关领导、业务骨干、村镇规划管理人员参加的《城乡规划法》知识培训学习。 4、积极探索乡镇规划管理新模式 新的《城乡规划法》打破了原有的城乡二元结构,将乡镇的规划纳入一体化管理中,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规划 建设管理,我们指导各地探索建立乡镇规划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乡镇规划管理机制。如婺源县建立了乡镇规划管理中心所模式,在紫阳、江湾、清华、赋春、秋口和工业园区设立村 镇规划管理所,实行村镇规划分片式管理。6个规划所隶属县规划局直属管理,人员编制、工资、工作经 费与乡镇完全脱钩;广丰县在每个乡镇设立了规划建设管理所,人员编制根据乡镇 (街办)规模在乡镇(街办)现有的在编人员中调剂解决,4万人以下乡镇(街办)定编3人,4万人以上的定编4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所长由乡镇(街办)分管领导兼任,行政上由乡镇(街办)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县规划建 设口相关部门的指导;德兴市建立了村镇建设规划直管分局模式,分别在泗洲、大茅 山、黄柏、新岗山设立村镇建设规划分局,根据乡镇规模和管理辐射范围,核定每个分局编制4—6人,将规划管理覆盖整个德兴乡镇。各分局为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德兴市建设局垂直管理。万年县设立乡镇 规划管理所,为股级事业机构,核定1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隶属万年县规划局。乡镇规划员由公开招 聘的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的人员组成,管理上人员落实到乡镇,定点到人,实行县规划局与乡镇人民政府的双重管理,以县规划局管理为主。通过乡镇规划管理体制 机制的探索和逐步建立,保证了各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 顺利推进。 全市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规划法律宣传活动,全社会参与城乡规划、遵守规划法规、关心城市发展的 良好局面正逐步形成。市规划局继2004年升格成立以来,连 续4年荣获省建设厅授予的“全省建设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优胜单位”、“全省村 镇规划工作先进单位”。我市规划部门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光规划的作法,在全省建设系统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并在全省推广。 二、城乡规划编制、实施情况 1、城乡规划编制情况 (1)高起点完成上饶市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一轮上饶市城市总体规划,于2000年编制完成,经过几年的发展建 设,上饶的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市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都发生了变化,原有总体规划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2005年9月,我市聘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 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新一轮修编。新一轮总规的修编,是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及《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的新时期进行的。为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 性,总规修编工作历时四年,进行了反复的论证修改。2007年1月,上饶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论证会;2007年11月,总规初步成果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评审会;2008年7月,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成果公示;2008年8月25日,经上饶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8月,经省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并正式实 施,我市成为《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首个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设区城市。 (2)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率先完成。我市在全省十一个设区市中首个编制完成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该规划由全国著名区域规划专 家崔功豪教授担纲编制。通过创新,把大上饶城镇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和上饶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作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两个专题来研究。根 据规划,上饶市城乡建设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全市县乡村城镇体系的建设。以各个县城为核心,加快小城镇建设。二是“1+5” 小城镇群的建设。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加快形成绿色空间分隔,快速通道相连,功能设施互补的信江河谷城市群,通过明确中心城区与组团之间的功能关系,不断加 强中心城区的吸纳与辐射能力,同时强化各组的特有职能,协调发展,以达到扩大中心城市的发展腹地,增强中心城市综合实力的目的。三是加快中心城区的建设。强力实 施“4+1”的空间发展战略,“提升老城区、拓展城东区、做热开发区、做旺中心区、扮靓三江口”。 (3)控制性详细规划覆 盖率显著提高。为切实增强城乡规划审批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市中心城区先后编制完成了《上饶市水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上饶市带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 划》、《上饶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上饶市三江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上饶市铁路既有线整合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新修编的上饶市城市总体规划的 要求,正在进行《上饶市老城-带湖片区控制性详细 规划》、《上饶市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上饶市城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工作。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修编,标志着市本级已基本实现城区 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控规全覆盖。各县(市)控规编制力度进一步加强。德兴、婺源等地县城建设用地范围内控规编制覆盖率率先达到100%,玉山县城建设用地范围内控规编制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其余各县县城建设用地范围内控规覆盖率均超过80%。 (4)各项专项规划编制 全面展开。围绕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和提升综合承载力为目标,完成《上饶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上饶市绿地系统规划》、《上饶市商业网点布局 规划》、《上饶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教育布点规划》、《两塔文化公园规划》、《信江书院规划》、《紫阳公园规划》、《辛弃疾公园规划》、 《中心区中央公园规划》、《三江片区污水干管规划》以及城市道路、公园、街景、广场等一系列专项规划。2009年,启动了《上饶市中心城区三江口城市设计》、《上饶市中心区城市设计》、《上饶市中心城区地下管 网综合规划》、《上饶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 (5)全力做好重点项目 规划建设。积极主动做好京福高速铁路、杭南长客运专线相关工作,保证这两条铁路明年开工建设。全力做好今年城建重点项目规划工作,上饶中学 规划选址确定,现正加紧进行方案设计。完成了广信大厦、龙潭湖公园、龙潭湖接待中心、中心区龙潭住宅小区方案规划设计工作,完成了五桂大桥设计方 案的招标和评标工作。市二届人大第二十一次常务会交办的几个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广信南路两侧,北门街道的沽塘村、民主村、龙潭村,茅家岭街道的汪家园居 委会及新火车站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已全部完成。 (6)科学引导城市新区 开发建设。目前,就市中心城区而言,中心区是我市城市新区开发建设的主阵场。在新区的开发建设中,坚持统一规划和管理,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全部纳入城市总体 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同时,为强化规划建设的指导性,提高新区建设品位,在完成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基础上,还专门编制完成中心区城市设计。坚持“做 旺中心区”,加快了中心区规划建设步伐,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广电中心、法院等行政事业办公中心先后规划建设,城市主次干道、基础设施、功能配套等日益 完善。同时,进一步引导优质住宅小区开发、商贸、文化、生态等聚集发展。逐步使中心区成为上饶市的行政中心、商务中心、生态中心、文化中心。 (7)积极配合做好鄱阳 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工作。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战略构想提出以来,我市积极行动,密切协助配合省相关部门,编制完成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和18个专项规划。国家发改委已原则同意江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总体规划草案,并确定上升到国家高度上来,该 规划将与国家发改委着手的“十二五”规划衔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于2008年9月14日上报国务院以后, 国家发改委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立即组织力量对规划进行研究、论证,并于2008年11月6日,在北京组织召开 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专家审查会。13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 就规划进一步上升为国家战略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2009年4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个部委的80多位领导、专家学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我省实地考察调研。随后,联合调研组和江西省委、省政府交换调 研意见,并在此次调研基础上,修改完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最终上报国务院批准。 (8)县(市)、乡镇、 村庄及风景区规划编制全面推进。各县(市)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横峰、鄱阳、铅山、弋阳 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德兴、婺源、万年正加紧进行城市总体规划的新一轮修编。全市186个 乡(镇)、2084个行政村全部按要求编制了总体规划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编制率达到100%。全市4个省级风景名胜区——德兴市大茅山风景 名胜区、万年县神农源风景名胜区、婺源县灵岩洞风景名胜区、上饶县灵山风景名胜区全部编制了总体规划。大茅山风景名胜区还 编制了梧风洞旅游接待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梧月广场设计,其余的几个景区的控规正在编制中。 2、城乡规划实施情况 (1)建立了完善的规划 编、审、管程序和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规划的实施。一是成立了上饶市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对全市城乡规划和区域发展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并下设建筑艺术专家委 员会,实行专家评审论证制度。二是推行中心城区规划建设项目两级审批制度。凡是重大项目、市重点工程全部由中心城区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会,集体研究,民主决 策;其他一般性、日常性建设项目则由市规划局规划建设项目审批会进行审批。三是深入推行“阳光规划”,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建立完善了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 布制度,所有规划建设项目,均在市规划局网站及工程建设现场进行批前、批后同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强化规划的综合调控 作用。一是加强对经济建设和城乡长远发展的规划调控。围绕事关产业和城市发展的重要问题和重点项目,各地规划部门都根据党委、政府的重 大决策,积极进行研究策划,探索以规划手段推动经济发展的办法措施,对重要地段、重点项目、退城进园项目等进行深度策划包装,作了大量规划研究和服务,取 得明显效果。严格保护、科学利用生态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彰显城市风貌特色,已经成为各地规划部门的共识和一致行动。二是规划引导住宅建设、公共设 施、解决民生问题的作用进一步显现。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组织编制了住房建设规划,制定公布了2008、2009年的住房建设计划,明确了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规模、 布局和建设时序。同时,还通过规划引导不同阶层混居,在住宅小区中按一定比例配置廉租房,防止低收入居民集中居住带来社会问题。这些措施,强化了房地产市 场调控,有效引导了住房建设和消费。与此同时,着眼于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构建和谐社会,更加注重了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各地普遍开展了文 化、教育、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编制。 (3)严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为规范城市建设 项目,我市采取了多项举措,严格查处违法建设项目。在工作中建立了规划委托城管执法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制度,明确执法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同时, 将工程项目的审批与管理相结合,由一个科室负责建设工程的审批和批后管理,并按照分片巡查管理的模式,确定批后管理责任人,严把放线、验线、规划验收等各 个建设环节,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与此同时,与相关部门一道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2007年,市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成立由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城管局和市建设局等五个单位组成的联合 检查组,对2004年7月1日后开工建设的房地 产开发项目,是否存在违规审批、少批多建、以罚代管等问题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江南花园等10个 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超规划、超容积率的问题,超建面积41021.75平方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 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2001]15号)第二条“凡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的,应按规定补 交不同用途和容积率的土地差价”的规定,经市规划局、市国土局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对增加原出让容积率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请示的复函》测算,共补交出让金1053.829万元。另外,“东湖花园”等三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欠缴契税219. 85万元。应缴土地出让金和欠缴契税合计1273.679万 元。上述款项已全部追缴完毕并上交市财政。通过采取得力措施,有力遏制了擅自违反规划的现象,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4)健全规划组织机 构,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一是规划管理框架基本搭建。近年全市 在规划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上加大了工作力度,为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奠定了基础。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部成立了规划局。在乡镇一级,部分设立 了村镇规划管理所。二是规划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建立并逐步健全了一整套规划审批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建设项目公示、规划听证、 规划行政责任追究、专家咨询等一系列工作机制,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了规划审批程序。三是规划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完善。近年来,我们在着力完善人大监督、行政 监督、社会监督并重的同时,抓住关键环节,健全和创新制度,完善权力制约机制。针对更改技术指标等易产生不当交易问题,建立了规划技术指标调整制度,专门 出台了《上饶市中心城区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管理办法》及《上饶 市中心城区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变更通报制度》。四是规划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有了长足进步。根据新形势对规划工作提出的要求,各地合理 充实了规划部门的力量,进一步完善人才结构。同时把提高现有从业人员素质作为工作重点,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市 本级通过整合规划、建筑设计资源,使规划建筑设计院成为规划部门的有力技术支撑和人才聚集地。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打算 近年来,我们在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方面虽然做了 一些工作,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市委、市人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1、全民规划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虽然近两年我们加大了规划宣传的力度,但群众对规划的认识还不够,如规划本身的技术性和公共政策属性,群众知道和了解的 并不是很多,除增加了日常接访的工作量外,还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群众上访。 2、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与规划编制相对滞后。一是总体规划编制 后,由于受规划编制经费限制等影响,详细规划、专业规划、景观规划、夜景规划、重要地段的城市设计等深层次的规划编制相对滞后,这种现象在县一级普遍存 在;二是城镇与区域的空间、布局、利用规划相对滞后,导致有些城镇的规划跟在建设的后边。 3、规划人才和技术力量 依然不足。虽然近年来全市规划力量得到了充实,但受人员编制、经费、历史等因素影响,全市规划专业人才、技术力量仍有不足,尤其是村镇一级 的规划管理发展不平衡、队伍不稳定。 4、规划管理仍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是突出表现在城 区、郊区、城中村违法建设、私搭乱建现象仍然较多;二是开发企业受利益驱使,规划批后超面积建设、公共配套不足、改变建筑外立面等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村镇 规划管理力度有待加强。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城镇化的加速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期。围绕建设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发展目 标,城乡规划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原则,积极推行科学规划、效能规划、阳光规划、责任 规划、法制规划,着力构建科学完备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法规体系、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 一是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拟在明年初,在《城乡规划法》实施三周年之际,利用会议、网络、现场执法等 多种形式开展一次大型宣传活动,加强《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求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加大规划编制力度。加强城市发展战略研究。按照城市定位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要求,深化城市空间 发展战略研究,深化人居环境研究,深化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乡一体化规划研究,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指导。按照建立多层次规划体系的要 求,组织编制城市各类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时开展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加快自然村庄的规划编制进 度。 三是加大规划执行力度。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为依法依规履行规划管理职责提供依据。要加大违章建筑 查处力度,县(区)政府、规划、公安、国土、城管等部门相互配合,严格按照今年8月份省市人大代表 在视察中心城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城市和村庄各类违章建筑物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信州区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凤凰安置区、松山小学、 现代城和上饶县罗桥街道办近期发生的38户违法建筑,将坚决依法予以拆 除,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是我市《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和今 后工作的初步打算,敬请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虚心听取,认真改进。近年来,市人大对我市的规划工作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帮助,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城乡规划工 作。希望今后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监督、指导和帮助,共同把我们上饶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简单来讲,贯彻执行好城乡规划法,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最根本的方面,一是深入学习好城乡规划法;二是编制好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三是理顺城市规划管理体制,加强城市规划人员队伍建设;四是因地制宜建立城市规划报建流程;五是加强群众参与的程度;六是严格查处各种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各种违规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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