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项目的立项和环评的审批权限问题1
一、立项
根据《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规定:电网工程涉及跨境、跨省(区、市)输电的±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涉及跨境、跨省(区、市)输电的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8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1000千伏交流项目报国务院备案;不涉及跨境、跨省(区、市)输电的±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划核准。其余项目由设区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省制定的相关规划核准,其中涉及跨设区市输电的220千伏电网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涉及跨区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立项。
二、环评
根据《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电网辐射环评审批层级在南通市级。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日日录(2025年版)的通知》(苏政办规〔2025〕1号 ),..类项目环评在省生态环境厅。
综上: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涉及跨区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立项。道路工程、水系改造等均涉及a市、c县,建议道路工程、水系改造等工程由市级主管部门立项。此外,电力线路立项、电网辐射及..相关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均在市级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