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用地为什么不能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
安徽省高质量充换电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7年)中明确表示鼓励产业园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
为什么工业用地不可以建设公用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
首先产业园区基本都是工业用地,其次,工业园区的物流企业采购了新能源重卡汽车,满足自身企业充电需求的同时可以对外开放。
简化审批流程中也表示,要加强用地保障,工业用地也是建设用地。
如果只让在商业用地建设充电站,那是否会有局限性?
建议省汽车办研究,明确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用地性质。
如果确认工业用地不可以建设,请出具相关政策性文件。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
就您咨询在工业用地建设公共充电桩的相关问题,省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经与省自然资源厅对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公共充电桩项目建设应当使用商业用地,在工业用地建设公共充电桩,需提前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规划和用地调整手续。未申请调整,或申请调整未获批准,不得开工建设。
2.我们鼓励企业在工业园区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建设专用充换电设施,满足园区内部电动汽车充换电需求,并鼓励企业在调整用地使用用途的前提下对外运营开放,具体要求请咨询所属市、县(区)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需要了解更多情况或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省汽车办联系,联系电话:0551-6260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