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民房改民宿、农家乐是否需要办理乡规证?
提问:
在开发边界外的,宅基地上村民自己建了民房,有产证的,现在为了响应市里面的号召,要改成民宿、农家乐,问,是否需要重新办理乡规证,或者说在不改变用地的情况下,自建房有没有条件直接改成民宿,农家乐。
答复:
《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农村集体土地上自建住房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宅基地使用证明文件或者房屋权属证明、村民委员会意见、新建住宅相关图件等有效证明文件,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据此,农村村民使用宅基地新建、改扩建自建住房,或者进行其他建设活动涉及改变原规划许可内容的,均需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6-06-10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