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原则的单独选址是耍流氓

admin4个月前城市规划管理325



1、园区储能电池项目与周边居住区等有间距要求吗?

项目环评报告里面会有相关描述,会考虑卫生防护距离(一般是50米,100米以上),应该远远大于消防安全距离。

2、采矿用地出让,需要出具规划条件吗?如果出具规划条件,指标控制怎么控制呢。又没有建设内容。

是建设用地的,必须要有规划条件,依据是控股详规,没有建设内容,可以是容积率0,和绿地、道路用地一样的。

3、新交房的小区,暂时还没有成立业委会,现有业主申请在公共区域新增一部电梯。请问规划部门对申请主体有要求吗?是否要达到民法典的三分之二人数要求?

刚交小区提出在公共部位加电梯,可暂不收理,主要原因是涉及广大业主利益,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一是要有加电梯的充分理由,二是按物业条件程序广大业主同意,三是涉及容积率问题要补交出让金,五是注意不要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政策混淆。

4、同一宗地是否可以分期办理工程证?企业的开发时序不一样。设计方案已过会,企业分了两期开工建设,现提出分期办理两本工程证。

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总的规划方案,可以分开办理工规分期办理  规划许可依申请办理  而不是依据图纸同一宗地的项目应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单位按照开发时序在设计方案明确分期建设,可以对应分期办理工规证。用途管制监管系统,一个项目赋予一个电子监管号(也就是相应证书号),这个需要考虑,分开办理几个工规证,从这角度来说就要对应几个项目。

5、 新建市政管线 规划线位在高速公路底下  需要征求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意见不 ?

需要,对于建设方案,两边协商一致以后,还需要签订相应的相邻或交叉协议,目的是防止扯皮。普通线路通过公路都要征询公路管理部门意见,何况是高速公路。

6、老旧厂房更新改造,一部分补齐社区配套,一部分用于商业运作,实施主体想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和厂房,改造方案中涉及两个旧危房拆除重建。请问这样的话需要重新办工规证吗?办给谁?如果办给实施主体,是不是在办前应该让其明确土地租赁到期后建筑的处理方式,还是按原有厂房重建办给原土地使用者?

城市更新只是一种规划建设模式,至于报批报建还是和普通工程项目一样的,要依据土地权属来确定建设主体。

7、大家目前有没有根据部里今年抽查的评分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见《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抽查评分表》

82宗相邻的工业用地,一宗为总公司拿地,另外一宗为子公司拿地,现在总公司提出非生产性用房全部建在总公司用地内,并与子公司共享非生产性用房,子公司用地全部建厂房,如果单独统计指标,总公司用地非生产性用房比例超过省标要求,如果两宗工业用地整体平衡则满足要求,是否允许统筹平衡?

分开核算,完全可以通过总平面图统筹考核分别满足。

9、有无地下停车位办理产权的做法?好的经验?

正式合同经备案,规划部门提供审定总平,明确人防范围,总图上标注清楚各尺寸,供房产测绘,即可办理

10、教堂可以作为独立选址项目在开发边界外选址吗?

各地对单独选址的项目类别限定不一致,具体参见各地规定。

湖北省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清单

交通项目:包含机场、港口码头、铁路、公路、航道、轨道交通、桥梁、枢纽站场、服务区等。

能源项目:包含核电、天然气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电网(含变电站 )、储能、燃气、能源输送管网及储备库等。

水利项目:包含水库、堤防、灌渠、水闸、排涝工程、河湖综合整治修复工程等。

通信项目:包含电信光缆、通讯基站、塔台、雷达站、导航站、无线电台站、邮政设施等。

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包含垃圾处理设施以及其他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农业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理站、加油加气加氢站、充换电基础设施、气象站、地震观测站(台、点)、测绘观测站()、环境监测站、水文站、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

采矿用地

特殊选址项目:包含军事设施、使领馆、宗教、文物古迹、监教场所、殡葬以及其他特殊用地项目(指除以上之外的特殊建设用地项目,包括边境口岸和自然保护地等的管理与服务设施).

浙江省允许下列用地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

1.乡村建设用地

2.交通、能源、水利、矿山、军事等单独选址项目用地

3.外事、宗教、监教、殡葬、安保、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和其他特殊用地等

4.结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旅游开发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合理需要,有特定选址要求、确需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少量城镇建设用地。

城市开发边界外选址的规划依据是村庄规划、专项规划、郊野单元详细规划

很多省份对单独选址都是只需要所谓的选址论证报告,对项目类型和规划依据都是没有规定,导致了工业项目、商业项目、居住项目都可以单独选址,或者说采取用a项目去申报用地,然后供应给b项目,本次督查应该也会有涉及。

11、办理工程规划许可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明,证明包括不动产证、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如是出让土地合同需要提供土地价款缴清凭证吗?甲将土地转让给乙,乙来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只提供双方转让协议还是需将土地过户到乙名下办理不动产证后再报建?

需要过户到乙方以后,取得不动产证后方可报建,因为涉及到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完税等问题,还需要办理立项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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