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后商铺私自加建夹层属于装修or违建?

admin3个月前城市规划管理396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延期有没有规定一定要在证件有效期内才可以?过期了能不能走延期程序?那如果在过期前一个月内申请呢?会不会有行政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不足一个月即届满,此时提出申请,如受理则实际压缩了审批部门的研判审查和作出决定期限,不知道各地有无具体规定,查了部分省市条例,还没有找到相应规定。

依法办理,要求在到期前一个月前提交,就必须是这样,不然被第三方诉讼就麻烦了,还不如劝说建设单位重新办理一个新的,反正不复杂。

2、既有国有土地上申请翻建、扩建,有土地产权证,没有开发指标,是否需要再重新出具规划条件,或者编制控规后再批复规划许可?

以前讨论过多次,不再重复,请自己翻翻前面的文章。

3、原有厂房5000平拆了,新盖1万平厂房,配套费按10000收还是按增加的面积5000收?

一般情况下,各地都是按照工规证新增建筑面积来收取,只改建不新建面积不收,拆除了再重建的要收。

当时比如泉州就可以扣除原有的,看各地政策文件吧。本来减免政策各地也不太一样。

拆建需要注销原产权证,相当于放弃这部分产权了

同意。拆除之后物权灭失,规划许可证载规模为一万,应按一万核算配套费。若为扩建,规划许可证载面积为扩建5000平方,应按5000核算配套费。

扩建改建理解,还有个拆复建。

如果原面积缴纳过,按新增面积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性基金,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原面积理论上交过费已经完成配套了,拆除房屋不改变原来的配套条件。新增面积需要新增一定的配套设施,所以收新增。

而且这种拆除原房屋改扩建的,我们一般是先收回房产证,但是不办理注销手续。他新的房屋建完了一并办理变更。

这个其实跟省级财政部门 请示明确一下就行,怎么收上面要求执行呗。

原面积明确已经交过了,这次抵扣也说得过去,假如以前是免交的或者额度不一样了,这次肯定要按新标准交了吧。

各个地方规定估计不一样,营商环境的政策不一

4、绿化工程需要规划局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吗,还是只由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就行,规划局只负责到用地这个步骤?

在豁免清单内,属于不需要办理工规证的情形。

没有建筑物构筑物,也不是道路和管线,也不属于明确需要办理工规证的其他工程。



5、房地产项目规划核实后,业主(买主)在商铺私自加建夹层,这个属于装修,还是违建?

妥妥违建,基本认定违建。如果验收后加盖,就是城管的事了,最多协查认定下。

城管目前认为属于装修,规划部门认为是违建,以三定方案中确定的部门来处理。

不发现,没有举报就是内部装修,被举报,要举证的,和原有工规证的附件施工图不一致,就是违建。而且涉及到空间组合较大改变。

就写与报规图纸不一致。是不是违建,让他们自己去判断。

实际上,他增加了使用面积,直接造成可能消防或者层高不够,有潜在危险。而且夹层一般会再柱上焊接,多少会破坏承重。


6、各地有没有用BIM技术审查规划设计方案的经验?最近上级通知要我们搞试点。

BIM一般给建筑单体用的,问问中建之类的施工单位。

武汉和深圳等先进发达地区在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智能审查等,可以了解一下。

7、项目业主变更了,规划许可证需要变更吗?土地转让了。

只是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是可以直接变更许可的,转让的,重新办理,不复杂。毕竟许可不可以转让。

8、补办手续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报规划设计方案吗?

有一个法拍的,原单位建设了一半,新单位接手后新的设计单位联合结构鉴定单位确认可以利旧的前提下,重新申报方案办理了工规证,供参考。

不称为补办,是完善规划许可手续,需要依法按完整程序办理,所以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当然现在很多地方提倡简单的项目,方案和施工图阶段进行合并,所以可以直接用施工图,不过设计方案算是施工的草稿,走走正常途径,可能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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