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文: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须并行不悖

admin13年前城市规划论文1210

陈锡文: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须并行不悖
利用体制缺陷的城镇化难以为继

过去的10年是中国城镇化进程中推进速度比较快或者最快的时期之一。2000年,我国城镇化率是36.2%,到去年年底,城镇化率已提高到47.5%、平均每年提高1.13个百分点,这可能在古今中外都是一个非常快的速度。

城镇化在过去10年里推进的成果,对于改善人们生活、提高人们收入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从,适、结经验、教训的角度看还可以问为什么会有这么快的发展?有哪些不正常的因素?在新的十年,我们该如何推进城镇化?

不可否认,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我们利用了体制中的某些缺陷,形成了一种低成本推进城镇化的格局。正是这种低成本才使得城镇化的速度大大加快。比如说土地和资源利用的低成本。因为现今体制允许政府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出面强制性地获得低价土地与资源。但这同时也带出了很多的社会矛盾。

此外,大量低劳动力成本的农民工存在,对促进城镇化的发展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对促进城市的发展贡献颇多,但所获得的好处却非常有限,他们不仅工资低,而且往往得不到就业城市提供的完善社会保障。而在过去的发展过程当中污染的排放代价也非常低。

我想这“三低”因素在新的时代很,可能难以为继。新的一年,我们要面对如何在高的资源代价及合理用工价格的情况下推进城镇化的问题。

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并行不悖

我也了解到各地乃至中央政府在考虑城镇化发展速度时,都有一个忧虑——城镇化速度快了,城市受不了怎么办?应该说我们还没有非常好的解决办法。

“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为主体、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其中很大的亮点就是要推进城镇化。没有人可以否认中国的城镇化是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甚至几十年里都是一个动力。但是怎么把这个力量发挥好?我想,一定要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思维来考虑我们的城镇化,单独地发展大城市显然不适合中国国情。因为中国人口太多,仅仅靠大城市没有用。

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并不是说要限制大城市发展,关键是要处理好各类城市的功能。我们看到国际上很多特大城市,1000多万人、2000多万人,甚至人口更多的城市,是由几十个城市、上百个小城市组成的,每一个城市都有独特的主体功能,每一个城市自身比较完整的服务功能。人们居住在里面,若没有特殊需要,不见得要离开小城市。所以对于“大城市”的概念或形态应是什么样的,需要我们认真地研究。

现在更突出的问题是,中小城市发展不足。在一个地域,大城市常处于领导地位,一个省最大的城市往往都是都是省城。由于大城市处于强势的地位,不愿意把这些认为是好处的东西让给中小城市,所以中小城市就失去了很多发展的机会。这同各地在发展过程中过度追求GDP是有直接关系的。

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合理分布生产能力,不要都集中在一两个大城市,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带动中小城市的发展。

现在有些大城市也开始认识到,很多过去被看作好处的东西,背到肩上后,现在也未必就是好事情。城市越来越拥挤,交通不断堵塞,污染严重,劳动者处在紧张和竞争压力的状态下……

但简单地说不许大城市发展,也不是办法。怎样找准城市主体功能,逐步疏散它的部分功能,以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这些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这里面涉及到巨大的利益。

小城镇在中国的历史上曾有过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农产品和农民的手工业交流、贸易方面,小城镇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小城镇也衰败得最早。

过去的这段经历也让我们认识到,只有积极地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逐步减弱行政控制,才能真正形成一个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格局。

坚持推进城镇化和建设新农村并行不悖

城市人口能有多少?农民有多少进入城市成为城镇居民,取决于各类城市能给农民带来多少就业的机会,有多少住的地方,以及养老、医疗等等。这些取决于政府、企业、个人的承载能力。这几个方面都要考虑好,才能逐步地推进城镇化,不至于使它一遇到风浪就出现逆转。

中国人口现在是13.4亿,这么巨量的人口,城镇化当中能承载多少?城镇化不仅是一个愿望,它要在经济发展或利益分配中形成很多实实在在的内容。

中央反复强调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绝不能放松对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在未来发展长的历史时期,尽管我们的城市化可以不断地推进,但是农民的数量仍然是巨大的。再过一两年,农民数量可以减到一半以下。因为到“十二五”期末农村人口只占48.5%。但是在农村,48.5%的人口仍有6亿多人是农民。

有这么多人口在农村生产、生活,不管是国家还是社会都必须关心那个地方人们的生产、生活状况,让他们也能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我们不能认为通过城镇化就可以解决“三农”问题。城镇化会解决部分“三农”问题,但真正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仍不能放松。因此一定要坚持推进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来源:中国乡村发现2011-12-27)

相关文章

城市规划、哲学和其他(转)

城市规划、哲学和其他    作者:周江评            本想列出一些书目的,但是想想大家不一定有时间找书、读书,就简单地写写自己的一些读书和学习心得吧。     提到规划和哲学,首先推荐...

从规划体系到规划制度———深圳城市规划历程剖析

从规划体系到规划制度———深圳城市规划历程剖析 执笔 王富海 【提要】回顾和总结了深圳市20 年来的经验教训,分析了外部环境对于深圳城市规划的影响及其深圳采取的对策,试图在解剖深圳的同时对于全...

社区商业 将创造商业地产的未来

一 社区商业已不再是鸡肋,未来社区将成为零售业争夺的高地 之前谈到社区商业就等同于开发商的规划必须配备的规划要求,以及形象杂乱的沿街商铺,既无效益、也无品位,更无法满足社区居民的综合消费需求。...

城乡规划法与城市规划法的七大区别

《城乡规划法》与《城市规划法》的区别有哪些?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新法——《城乡规划法》与老法——《城市规划法》有七大区别: 第一,由“城市规划”到“城乡规划”,一字之差,调整的对象即...

了解特许城市

特许城市可以用土地价值的收益去支付警察、法庭、学校和卫生系统。在这里,人们可以有更高的收入,这又顺带使土地更富有价值。除了缺乏想象力,没有什么能妨碍这个目标   几内亚首都科纳克里的吉贝夏(G’...

关于《南通市市区新建住宅配套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政策解读

12月27日,市政府下发了由市房管局牵头起草的《南通市市区新建住宅配套用房管理暂行规定》(通政规[2013]6号]),标志着市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用房的管理终于有章可循了。此规定的出台在省内尚属首创,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