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相关内容

admin10年前法律法规规范1558
640.jpg

2014年8月,国家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下称《指导意见》),圈定现阶段中国生产性 服务业的重点行业:研发设计、第三方物流、融资租赁、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商务咨询、服务外包、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和品牌建设。
生产性服务业这一概念自上世纪70年代被学术界提出以来,一直在演化;其基本定义是指,从企业内部生产服务部门分离 和独立发展起来的,主要为生产经营主体而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其本质上是一种中间投入。眼下,中国正在学习的德国工业4.0模式,涉及大数据、物联 网等应用,与生产性服务业息息相关。
《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专业化生产性服务业体系,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在生产性服务业的应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积极发展定制生产,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
值 得一提的是,眼下,对生产性服务业的分类,各地标准并不统一。以上海和北京为例,前者将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农业服务、制造维修服务、建筑工程服务、环保服 务、物流服务、信息服务、批发服务、金融服务、租赁服务、商务服务、科技服务及教育服务等12个类别,涉及32个大类,104个中类及199个小类;后者 则把生产性服务业划分为流通服务、信息服务、金融服务、商务服务、科技服务五大类别。

 

和我们规划管理相关的内容如下:

——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经依法批准,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可按 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鼓励通过对城镇低效用地的改造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示范区促进生产 性服务业发展与土地利用工作的协同指导。

文件全文不转发了,摘要原文是这样的:

(四)完善土地和价格政策。
合理安排生产性服务业用地,促进节约集约发展。鼓励工业企业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兴办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经依法批准,对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容积率用于自营生产性服务业的工业企业,可按新用途办理相关手续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和国家服务业综合 改革试点区域,鼓励通过对城镇低效用地的改造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对服务业发展示范区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与土地利用工作的协同指导。

 

相关文章

查处违法建设的法律时效及适用法律

查处违法建设的法律时效及适用法律在行政诉讼中,某房地产公司于2004年2月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城市规划区内兴建商品住宅楼,该违法建设一直存在至今,2008年11月25日,当地的规划局根据新出台的《城乡规...

厦门市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联合技术审查与指导工作制度

厦门市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联合技术审查与指导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光伏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的通知 颁布者:国务院办公厅 颁布日期:2010-03-12 实效性:有效 国办发﹝2010﹞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关于进一步简化工程规划审批程序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处室、各分局: 为 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提升规划服务水平,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市规划审批管理的意见》(宿政办发[2006] 9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建...

关于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制和工程管理公示工作的通知(宿迁)

局属各单位、处室、分局: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强化公众参与和监督,增强城乡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现就进一步规范规划编制和工程管理公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