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营性用地变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处置意见的通知》

admin6年前法律法规规范6030
640.jpg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文件   苏国土资发(2010)303号

关于经营性用地变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处置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

在全省土地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和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发现部分地区存在经营性用地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得后,因各种原因(包括土地使用者自身原因和地方政府调整城市规划)变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的现象,有的甚至延误了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造成了土地闲置。对此,各地处置办法不一、争议较大。省厅为此专门请示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经营性用地变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后处置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0]862号)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对我省经营性用地变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涉及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置意见,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一、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士资源部令第39号)的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更改已批准的出让方案中确定的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出让合同的约定开发利用土地。

二、为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的有序开展,维护出让结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严肃性,结合实际工作可操作性的需要,对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和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变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的,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结果均无效,有关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向社会公示有关情况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

三、对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和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前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出让后因政府依法调整城市规划变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的,有关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变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的抄告并备案后,区别下列情形予以处置:

l、在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变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的,应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确定土地使用者:

2、在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后变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应按照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批准日的市场地价水平重新评估并核算土地出让金,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签定出让补充合同并补缴出让金,补缴出让金应在出让补充合同签定后3个月内缴清。

3、对擅自变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和造成闲置的,有关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出让合同的约定,追究土地使用违约责任。

 

附件: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经营性用地变更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后处置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二〇一○年九月九日

相关文章

宿迁市区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规划核实管理规定

宿迁市区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规划核实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依据国家《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和《建筑工程建筑...

山东省《关于简化优化电网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关于简化优化电网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发改基础〔2019〕1218号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现...

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关于印发《苏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操作规程及操作要点》的通知2014年

关于印发《苏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操作规程及操作要点》的通知各市改委、区发改局(委)、园区经发局: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办理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023年

绵阳科技城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市级各部门:《绵阳市城乡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八届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行为是否可诉--最高院判例学习

【裁判要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的位置、用地性质、面积和范围等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律凭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