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台与阳台的区别是什么?露台的定义是什么?阳台的定义是什么?法律规范上如何确定?

admin4年前城市规划管理17156

1、露台与阳台的区别?露台的定义是什么?



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及其条文说明

阳台定义: 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

露台定义: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露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露台应满足四个条件:

一是位置,设置在屋面、地面或雨篷顶;

二是可出入;

三是有围护设施;

四是无盖。

这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

如果设置在首层并有围护设施的平台,且其上层为同体量阳台,则该平台应视为阳台,按阳台的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雨篷是指建筑物出入口上方、凸出墙面、为遮挡雨水而单独设立的建筑部件。雨篷划分为有柱雨篷(包括独立柱雨篷、多柱雨篷、柱墙混合支撑雨篷、墙支撑雨篷)和无柱雨篷(悬挑雨篷)。如凸出建筑物,且不单独设立顶盖,利用上层结构板(如楼板、阳台底板)进行遮挡,则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对于无柱雨篷,如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时,也不视为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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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台和阳台的区别:

1、露台位于屋面或者首层或者雨蓬顶,其他层次的都不算露台

2、阳台和露台的区别是“是否具有永久性顶盖”。有盖子的肯定是阳台,没有才可能是是露台。

3、公用的,没有可以独立使用的门的,可以自由出入的是露台。独立使用门,和某一套住宅或房间联系在一起的是阳台。

4、阳台算建筑面积和计算容积率,目前是建筑封闭和不封闭对面积计算也有区别。

5、阳台是住宅必须配备的,露台不是必须的。

 

其他有价值的回答:

1、成都这边关于阳台有个会议纪要,也看到其他城市有类似的关于阳台的规定很多,有部分是值得大家参考的,大家可以搜了到群里来共享

2、只要有二边有墙或者有柱都算凹阳台,记全面积

3、阳台不能落柱,只能硬撑

4、如果全部不在屋面,首先全部不能算露台

5、不落柱,加斜撑,也算是主体结构

6、屋面必须是楼下的功能房间,而不能是镂空

7、主体结构是基于地基与基础之上,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系统体系,它和地基基础一起共同构成的建设工程完整的结构系统,是建设工程安全使用的基础,是建设工程结构安全、稳定、可靠的载体和重要组成部分。

斜撑如果不起到传递上部荷载,才能称之为构造

它整个体现在结构上就是个荷载

阳台本身就是荷载

8、设计大阳台没关系,主要是对计容面积有什么影响,是算一半还是全部还是不算

9、各地为控制大阳台偷面积,都规定阳台最大进深甚至是长度。

 

 

 

2、公墓离民房要得多远才合适



1、公墓是属于民政管的吧

2、自然局要出意见

3、要按控规执行

4、做好公示,充分听取民意。

 

3、商住小区带庭院的怎么计算建筑密度?绿地率怎么计算?像杭州的桃李春风不知道是咋审批的?



1、不计入绿地率,计入建筑密度,从严要求

2、从物权上讲,绿化属于公共所有,如果叫院子,那就计入建筑密度,不计入容积率。地方规定

3、庭院计入建筑密度有一定的道理,围合院子内绿地不计算绿地率是全国通行做法。

4、桃李春风的做法有2种可能,一是审批的时候就不算,规划条件的绿地率本来就很低,比如15%,二是审批的时候院子不围合,后续竣工验收后,再围合。

 

 

4、工程基坑和基础单独办理施工报建手续 就是桩基工程单独发施工许可,目前其他地区有这样做的吗



1、桩基证,我们以前有副本的时候发过,现在没有了,为了预售

2、辽宁发过类似的

3、南京和扬州好像有过,大家可以学习一下,不过逻辑上好像有问题。

 

 

5、2006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19年在厂区扩建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请问大家能补办吗?工业项目。

因为本地的施工许可证和不动产部门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1、严格来说,已取得土地证不需要补用地规划许可证,应该各地做法不一

2、只要有发改备案文件,土地出让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控规就可以办一个,没有啥压力

3、有土地证可办工规。无需办理用地证。

4、有了土地证以后,就不在补办用地证了,

5、土地证有了,就代表用地规划许可使命完成,不能补来,生过孩子了,补准生证一样

6、河北的做法是要补就提交上级政府研究决定,是否补办。直接补办肯定属于违规行政

7、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

8、补办用地证,可以视为事后追认,问题不大。

9、有没有,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

10、重庆做法:对于原已办理用地规划许可,但红线图遗失或者内容不完善的,公示后补办红线图;对于业主早年取得土地,无用地规划许可的,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和控规条件,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在编制控规的时候,对于有权属业主的地块,一般是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指标做的控规指标,也有部分遗漏的,现在正在扯皮,解决方式一是经论证调整控规,二是业主认可控规指标,按照控规出具条件和控制退让要求。

 

 

 

6、早年取得土地如果土地出让合同指标和控规条件不一致咋办?



1、确实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往往是合同约定3以上,控规为2或者2.5,目前扯皮的几个地块,我们坚持后续审批按照控规出指标

2、如果按照现行控规下调了指标按城乡规划法要对业主有补偿,且需征得业主同意

3、控规的效力和边界不能抵触业主的合法权益

4、控规指标不可能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去落,严格来说政府可以收回地块,重新出让...

 

 

7、前几个月刚审计完,同权属毗邻地块综合平衡规划指标被当成一个问题审计出来了,他们说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幸亏市规委会早几年已经同意这样做了,要不就把这个问题交给纪委了,大家如何看待?



1、本来综合平衡指标是违法的

2、建议先调整控规,各项指标调成一致,后期审批就不会有此隐患了

3、举个例子啊,A地块容积率<2.5,B地块容积率<3.0,如果综合平衡指标,方案设计时会因日照、消防等原因,两个地块建设规模不一样,少了还可以,如果哪个地块建多了,就有可能出问题

4、我们这以前批过一个项目,一个街区内五块地同属一家公司,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都不一样,不综合平衡就没法建了,后来经市规委会审议同意综合平衡才审批

5、控规没有这个内容,但是对具体某个地块的规划条件可以进行依法调整,走变更容积率调整程序,如果不走程序,直接突破各地块规划条件就是违法。

6、这种总平衡在安徽省的纪委巡查中是认定为有问题的,理由是每个地块实际价值还是有区别的

7、规委会里应该也把纪委加进去,山东做到了

8、干咱们这一行的真累,规划就是政府的工具,谁官儿大谁说了算,屁股后面还跟一群算后账的

 

 

8、规委会县长(市长)参加吗



1、我们县长参加,上会的项目还好,主要很多工业不上会

2、没有,人家肯定不来

3、我们的规委会主任以前是市长,现在是市委书记,市长是副主任,但是每次开会都是市长主持参加,书记不来

4、一般项目审批不上会,重大项目和调整规划的上

5、下一步可能是城市空间规划委员会

6、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

7、因为要领导参加,所以领导不点头开规委会,几年不开。

 

 

9、建筑高度算到屋面还是女儿墙体?

什么叫女儿墙?

传说:

一个古代的砌匠,忙于工作,不得不把年幼的女儿带在左右,一日在屋顶砌筑时,小女不慎坠屋身亡。匠人伤心欲绝,为了防止悲剧再次发生,之后就在屋顶砌筑一圈矮墙,后来人们就起名“女儿墙”。

真正由来:

宋《营造法式》--“言其卑小,比之于城若女子之于丈夫”,就是城墙边上部升起的部分。

淮水东边旧时月,夜深还过女墙来。――刘禹锡《石头城》

曰睥睨,言于其孔中睥睨,非常也。……亦曰女墙,言其卑小,比之于城,若女子之于丈夫也。”水浒传•第三十一回:“这孟州城是个小去处,那土城苦不甚高。就女墙边,望下先把朴刀虚按下按,刀尖在上,棒梢向下。”亦称为女儿墙、女垣、箭垛。

女儿墙是建筑物屋顶四周围的矮墙,主要作用除维护安全外,亦会在底处施作防水压砖收头,以避免防水层渗水、或是屋顶雨水漫流。依国家建筑规范定,上人屋面女儿墙高度一般不得低于1.2m。不上人屋面女儿墙一般高度为0.6m。

上人屋顶的女儿墙的作用是保护人员的安全,并对建筑立面起装饰作用。不上人屋顶的女儿墙的作用除立面装饰作用外,还固定油毡。



1、看具体结构。屋面上只有女儿墙的,就到女儿墙顶。

2、消防规范规定算至屋面高度。防火规范

3、我们规划上到女儿墙,主要是考虑遮阳点计算。

 

 

10、职教中专,在配套费方面有没有什么政策减免的规定



1、看地方规定,比如我们这是只考虑义务制教育的学校。

2、某地大学、中专、技校的教学设施减收30%

3、一般是省发改委出征收标准,有规划审批权的政府出征收规定

4、配套费确定是财政的事,算政府基金。

 

 

11 、违建项目如何出具规划条件?就是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一起招拍挂出让的规划条件。



1、原有建筑处置到位后,作为保留建筑物,其他和正常土地一样

 

 

12、相邻地块同一土地人,日照还有退距退地界按照什么来考虑



1、可以一起规划,但是指标各算各的

2、有过一个是出一个满足各地块的规划条件,统一设计,相邻地块不考虑退距,专家论证,规委会通过

3、可以先合宗,这样就没有后遗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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