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厅答复:仓储用地进行生产加工,需申请改变用途!

admin4个月前法律法规规范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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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旧小区改造是否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老旧小区改造是在原小区范围内对房屋建筑立面装饰、各种管道、道路等进行改造,不涉及新增用地情况。在此情况下,项目前期报批手续是否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根据项目投资额的大小区别对待?如要办理,是在线下办理还是通过工改系统办理?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对不涉及新增用地审批、历史建筑保护、环评审批、人防审批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等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可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与施工许可阶段合并为一个阶段,由项目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改造方案,认可后由相关部门并联审批。对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的,可用已有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对于内部增设公共设施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不涉及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降低绿地率的,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指南(第四版)》对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办事流程也作了详细规定,对内部增设相关公共设施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不涉及提高容积率和建筑密度、降低绿地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即可。具体事项办理请向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咨询。

2、关于拟建设的风电项目送出线路工程在塔基点位选址过程中存在部分点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且建设方案具有唯一不可避让性,请问针对上述情况咨询问题如下:(1)我们需要履行哪些前置审批手续,例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审批?(2)各项手续对应的有权政府部门层级要求是什么?

《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中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根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相关要求,风电项目不属于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因此,其项目选址不得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级自然保护区。

3、最近做村庄规划,发现有的城郊融合类村庄大部分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那么村庄是否还能进行产业发展布局、宅基地布局与住房建设、道路交通、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整治等规划内容相应的规划建设?如果都做不了,应如何编制村庄规划?

经沟通了解,您实际所提问题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交界处的村庄规划编制,现答复如下:根据我厅工作部署,村庄规划可采用提升完善、详规统筹、合并编制、单独编制、镇村一体等多种方式编制,其中部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村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可列入详规统筹类,纳入城镇详细规划统筹编制。村庄规划的编制,要求参照《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修订版)》执行,统筹住房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修复和土地综合整治等内容。

4、请问仓储用地的厂房内能不能做简单的生产加工项目?

仓储用地主要指用于物资储备、中转的场所用地,包括物流仓储设施、配送中心、转运中心等。生产加工项目建议申请使用工业用地,且应位于工业园区内。仓储用地进行生产加工,则需要变更土地使用用途,需向原批准仓储用地的部门申请改变用途。


5、经营性专科医院所用土地,其土地用途应该是属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里面一级类商务地下面的哪个二级类?

经营性专科医院所用土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里的医疗卫生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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