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雄风、大地之子、跨越祁连雕塑要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么?
1、某地有一栋回迁楼,规划的5层,前期规划施工手续都办理了的,实际修建了9层,市里城建会同意调整容积率,变更规划条件。在变更设计方案公示时有人提出不同意见,做好工作后第二次公示时有人去信访局上访。现在应该怎么办?
公示期间有异议,举行听证会,做好解释工作,同时综合论证调整后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可行不可行当时讨论这个违法建筑处置的时候,多部门会商,规划部门认为能采取改正措施,可是到后面发现群众矛盾太大,手续完善不起来,想退回去也很难,毕竟执法部门处罚决定书也已经正式发出去了。
有些城市对于特别复杂的项目处罚,处罚决定要提前进行公示,或者是做好详细的闭环方案,各部门都同意,包括属地政府的群众工作意见。
如果是安置房,也确实是因为是政府原因导致的多建,也可以考虑按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政策来解决,跳过方案和工规证变更,风险会小很多。
大家有没有更好的思路。
2、汉武雄风雕塑与大地之子、跨越祁连等这种在开发边界外难道也要办理工规证?
城乡规划法中的没有明确雕塑也要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部分省份的城乡规划条例中也只是提到了要对城市雕塑办理工规证。
即使很多城市内的雕塑也其实并没有办理审批手续,很多是限于没有土地权属。
很多郊外、野外的雕塑,土地应该都不是建设用地。
公共场所的雕塑大部分是政府部门搞的,企业投资的基本都在自有用地上,自己围墙内,所以基本都没有手续。
不懂有没有城市是对雕塑可以规划许可豁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