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用地属什么用地?20160323

admin8年前城市规划管理8347

问题1:光伏发电用地属什么用地?

1、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问题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已经发放,但是建设单位在建设的过程中,进行了部分变更,增加了阳台,局部商铺改为二层,目前已经合法预售现申请调整可以么?审批建设项目的时候,日照怎么把握的?自己内部不满足怎么处理?遮挡了别人怎么处理?

理论上先处罚后补办,征求利害相关人意见。房屋是否合法预售,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一个重要节点。如果没有预售,变就很简单。一旦预售了,用地红线内建筑物权属不单一了,就要考虑业主的书面同意。如果变更单体,需要单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书面同意。如果变更小区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就需要小区全体业主三分之二同意。《物权法》是调整民事领域的基本法,《规划法》是行政管理领域的部门法,规划管理不能伤害业主的物权权益。

 

2、日照问题做日照分析,第三方做,符合规定就可以,补办手续和正式办手续是一样的。如果内部日照不够,当然需要购房业主的书面弃权声明或是不审批成住宅。遮挡别人,调方案或需要被遮挡人的弃权声明。

3、补办手续本身就属于从维稳角度出发的权宜之计,不合法。补办手续也应该以违法情形解决为前提。这种违法不仅仅指行政管理领域的违法,还包括民事领域的违法。如果遮光,要么拆了,要么与被遮挡方签订补偿谅解协议,或者让其出具弃权声明。

 

问题3:办理工程证有点误差,对公民权益影响大么?

1、误差属于技术问题,不属于过失,不存在影响业主权益的问题。

 

问题4:有一块地要建农产品交易中心,附带建住宅楼 ,用地性质怎么定?

1、各算各的。

2、商住混合用地,控制商业比例。

 

问题5: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有效期是多少?

1、规划条件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看地方自行规定。

有六个月的,也有1年的。

 

问题6:新区(开发区等)的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是规划局还是管委会?

1、总规是市政府编,控规是开发区编,市政府审批,规划局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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