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审合一、多证合一”2019年和2023年对比

admin1年前城市规划管理797

前几天看到了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我就感觉这个文件名为啥这么熟悉呢,一找才发现2019年就出台过一个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

2019年的文件里说了啥?

2023年文件里呢?

合并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

加快推进总体规划审批

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

及时开展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

推进多测整合、多验合一

依据规划实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简化报件审批材料 

实施规划选址综合论证


鼓励同步核发规划许可


聚焦规划条件落实情况分类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探索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和告知承诺制


优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


推进用途管制全周期数字化管理

先来说说前面的文件出台后推进得怎么样了?

选址和用地预审,进行了强势推进,总体还是好的,毕竟证书都整合到一起了,但是很多地方选址和用地预审还是2个处室,还是会底图不同,面积不同,口径不同,对外解释不同,再加上用地预审有时候审批层级不同,要做不要做的,对外解释都很难。当然也有一些地区,一张证2个部门在操作,效率非常低下。

其实选址和用地预审实质上,一半是内部流程,一半是外部流程,操作违和感比较大。

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大部分地区并不是合并了,而且不约而同的降低了存在感,毕竟全行业喊着要取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实际意义确实是很小了,毕竟有了规划条件,有了合同,发不动产权证又不以它为前置了,不取消纯粹是因为城乡规划法还在。

2019年各地都觉得合并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是顺其自然,理所应当的事情,很多地方都做了改革任务来落实,但是到了年底,没有实质推进,包括本人推进的工作,因为很多地方两个事项在两个部门,行业内,大家都懂的,不再赘述。

多测合一和多验合一,规划和住建都有统一的认识,那就是那是自我加压,动力不大,能不推就不推,毕竟大部分省份都没有做到浙江那样采用同一个面积计算规则。

简化报件审批资料,这是一个因为营商环境改革及工程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的大势而提出来的要求,大方向不多,但是本来收件就是按照各省的省城乡规划条例来的,本来也已经很少资料了,最多就是自己局里发的合同、不动产权证、前款证照可以不收取,但是估计也没有地方做到吧?而且前几天应该各地都用上了一书三证系统,大家觉得好用么?


来期待一下2023年的文件出台的趋势,毕竟是非常好的政策导向。

加快推进总体规划审批及时开展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

很多人说规划编制工作太慢,我觉得不慢了,毕竟总规并不仅仅是一个ppt,调研,研究,编制,修改,磨合,达成共识,完善,公示,修改,定稿,批准,需要很长的周期。有人说太快了,据说有省份要求4月份定稿,10月份批准,我觉得不快,毕竟再拖下去,大家都没有耐心了,经济和项目都等不起了,毕竟三区三线成果都定了,不要再磨蹭了,反正后面还有详规可以慢慢研究。关键是详规。我觉得这次至少改变了总规一直调,控制一直不批的消极局面,你先批一稿,局部慢慢调,大盘先稳住,这个也让广大规划人看到点希望。

依据规划实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以前两个部门的时候,是如何操作的,我们不得而知,不过现在合到一处了,三调数据大家都有,如何征地,为了什么征地,应该一目了然了,不要再搞点外选址,区外选址,点状供地,能做到么?违法用地完善手续是个什么逻辑?

实施规划选址综合论证

应有之义。

鼓励同步核发规划许可

弱化了用地规划许可后的轻便模式,不取消就同步办,很多地方好多年前就做到了,当然也有很多地方两个事项分处于两个部门的就没有办法了。


聚焦规划条件落实情况分类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整个文件的亮点其实就在这里,但是文件里有几个字很难操作“重点审查”,那么其他内容也要审查到什么程度呢?还是说不清楚的。其实有先进地区很多年前就做到了,不过他们认可是“只需要审查”,其他的都作为住建部门图审阶段去把关了。后续也就避免了规划部门要把关按图施工的问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需要省厅出个详细的操作办法,或者地方上,在政府层面把两个部门的职责再界定明确,不要造成谁也不管的结局。


探索建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和告知承诺制

理性看待豁免清单,很多地方放的尺度很大,已经有案例是豁免内容侵害群众通风采光等权益的了。承诺制的实施还是应该慎重一点,而且规划许可本来都是实质审查,而且一点点纰漏后续也很可能造成对周边的不良影响。

优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

具体了审查内容,对许可涉及范围也进一步明确,是不错的表述。

推进用途管制全周期数字化管理

其实一直期待带坐标许可,但是这个事情推进太慢了,本来以为一书三证系统应该带这个功能,从部到省,可能难度比我们基层想想的要大吧。


希望下一个相关文件,不是以“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的方向来出台的,

希望进一步理顺体制,

希望能多出台一些能进一步指导基层具体工作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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