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10月12日上午

admin10年前城市规划管理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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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教,手工业生产、销售、展示为一体的用房,用地性质怎么界定?

回复:商业

 

2、请教:一块土地上多个立项的怎么处理。

回复:1.一合同对应一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分开办理,但总的指标不能超规划条件

 

3、请教,单纯的沿街商业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一般提多少,乡镇的有总规没有控规?

回复:

 

4、请教,请教大家一个问题:一个大型的商住项目,开发商一期只拿到了其中的一部分土地进行开发,由于规划是整体设计的,所以开发商开发的其中一块地的小组团的部分道路超出了他取得的土地范围,规划局该怎样对这样的半成品项目审批?

回复:1、目前审批没有障碍,问题是方案剩余部分是否还可以顺利实施。方案不是规划条件,规划条件分割,可以不影响地上建设。

2、如房子建在界限内,道路和停车场建在界限外,现该小组团要投入使用,必须使用界外道路,建议改方案或等拿到下一批地后,进行审批。

 

5、请教, 修规方案调整 已入住业主仅很小一部分反对  有没有必要开听证会??

回复:需要,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6、请教: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出让后,已交土地出让金,还未办理土地证,现在发现一栋房子拆不了,国土发函要求变更红线,有没有什么好办法。

回复:规划条件已经出让实施就发生法律效力,不可折损。土地宗地图是规划条件的依据,修改宗地图实质是修改规划条件,只能在政府收回土地后才可以修改宗地范围。涉及宗地范围问题,我认为只能废除出让合同。

 

 

7、请教,私立学校办理用地规划手续,以公司名义是否可以办理用地规划手续?备注:土地出让合同是以公司的名义签订的

回复:用地规划手续是根据出让合同受让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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